全体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22〕58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基本学习年限内(学籍状态正常)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无固定工资收入,完整人事档案在校,按时注册学籍;
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评审程序
1.名额分配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各专业应参评全日制研究生的规模进行分配,如专业评选获奖学生不符合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学院将收回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如下:
1) 博士国家奖学金不区分专业,评选4人;
2) 硕士国家奖学金不区分学术型专业型,按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 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 |
土木 | 4 |
燃气 | 2 |
储运 | 7 |
建筑 | 0 |
力学 | 1 |
22.学院评审
注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仔细阅读《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1),《储建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说明》(见附件2),按照其中的要求说明,提交个人成绩单原件(南堂一层自助打印机打印)、各项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有导师亲笔签名)、论文或专利证明(需有导师亲笔签名)等材料,除上述材料外,并提交一份自算表单(需有导师亲笔签名),详见附件3。以上材料请于11月5日之前提交到辅导员办公室(D229),并加国家奖学金候选人QQ群762523621,以专业+姓名备注。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参评年度各项评奖评先资格。
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或本科直博生)在可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第一年时,其在硕士阶段未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或本科第四学年的成果),可以用以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研一体化培养的研究生在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时,可使用本科阶段(第四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成果。
(3)答辩时间暂定为11月8日,详细时间地点关注后续通知。
3.学校审定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将院部、相关学科组评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汇总、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于12月31日前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4.材料报送
学校评审结果产生后,各院(部)应准备上交的材料有:(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附表》(纸质版,A3纸,横向打印)
(3)《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推荐联评)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4)反映评审组织、评审细则、名额分配、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的院部评审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5)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暂不提交)
具体见附件4。学校公示结束,材料上报全国学生资助中心。
(以上材料,学院评选出来之后再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学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
2.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做好评审工作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各院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办法在本单位公开,细化评审指标,做好政策解读;要广泛吸纳导师的推荐意见,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名副其实。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形式
各院部负责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应要求申请人以PPT公开答辩,重点突出个人的最高水平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内容。各院部依据本单位具体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安排。相关学科组的评审工作参照开展。
4.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各院部在评审过程中要教育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设立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学赶先进、积极向上、追求卓越、勤奋学习、专心科研、勇于创新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研究生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储建学院联系人:张钦,联系电话: 86983458
附件1、附件2、附件3(见《储建学院关于评定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预备通知》,链接http://xg.cj.upc.edu.cn/2024/1009/c13761a259586/page.htm)
附件4 提交材料(学院评选出来之后再交的材料)
储建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