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储建学院关于评定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预备通知

发布者:张钦发布时间:2024-10-09浏览次数:10

全体研究生:

由于学校暂未发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通知,按照往年的时间进度,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时间安排比较紧张,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421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如有变化,按照正式通知为准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基本学习年限内(学籍状态正常)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无固定工资收入,完整人事档案在校,按时注册学籍;

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评审程序

1.名额分配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各专业应参评全日制研究生的规模进行分配,如专业评选获奖学生不符合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学院将收回分配名额。

具体名额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通知下发后公布。

2.学院评审

注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仔细阅读《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1),《储建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说明》(见附件2),按照其中的要求说明,提交个人成绩单原件(南堂一层自助打印机打印)、各项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有导师亲笔签名)、论文或专利证明(需有导师亲笔签名)等材料,除上述材料外,并提交一份自算表单(需有导师亲笔签名),详见附件3。以上材料请于1011日之前提交到辅导员办公室(D229,并加国家奖学金候选人QQ762523621,以专业+姓名备注。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参评年度各项评奖评先资格。

特别说明:硕博连读研究生或直博生在可参评博士国家奖学金的第一年时,其在硕士阶段未获得硕士国家奖学金的成果可以用以参评博士国家奖学金。

3)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储建学院联系人:张钦,联系电话: 86983458

 

附件1: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2019年修订稿).pdf

附件2储建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说明(注意材料规范).pdf

附件32024国奖初评自算表(注意博士、硕士是两个不同表).xls

储建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