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确定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的程序和条件明确以下要求: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一年。
(2)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结业。
(3)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服务意识不强、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相关要求参考《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品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试行)》。网页链接如下:
http://xg.cj.upc.edu.cn/2020/0331/c13761a209305/page.htm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的程序
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制订发展计划
党支部每学期初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察各方面反映和意见,研究确定党员发展计划。
(二)确定发展对象提名人选
各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拟列为发展对象的提名人选,报学生党总支审查。
(三)听取党内外有关意见
学生党总支审查无异议后,党支部组织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群众意见以所在团支部团员意见为主)。听取意见通常采用的方式:
(1)个别访谈。个别访谈,群众一般没有顾虑,愿意讲真话,效果较好。
(2)召开群众座谈会。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可以对某些问题展开讨论,有利于统一认识。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时应保证一定的群众数量,一般不少于10人,要讲究效果,防止流于形式。
(四)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将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五)发展对象备案公示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上报学院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7天。
(六)后续工作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及时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进行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函调或外调手续由学生党总支办理,不能直接由发展对象本人自己经手办理有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1)要严格标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片面地以学业成绩、工作业绩或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
(2)要严格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才可列为发展对象。只有认真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才能确保确定的发展对象不出问题。
(3)要严格把关。上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认真审查,研究提出意见。
(4)要严格监督。落实发展对象公示,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