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建学院学生党总支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21浏览次数:15

 

各学生党支部: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党的基层支部每年都要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请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以“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推进双一流建设”为主题,结合学院学生党员述责答辩工作,开展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评议范围:2018420日以前转正的正式党员

2、组织方式:以年级为单位(研究生为一个单位)统一组织,各党支部分头实施。

3、评选方案:

1)党员自评:党员要对照党章的标准,围绕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的现实表现,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也要查摆问题、找出差距,在深入总结剖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填写《党员分析评议简表》(附件1)。

2)总结评比:42621:00以前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在党员自评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总结评比,其中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10%(不足10人的党支部可以上报1人);党支部填写《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民主评议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名单》(附件3);注意,合格党员信息不用上报。

3)材料上交:42712:00前以年级为单位将《党员分析评议简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统计表》和《民主评议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名单》等3个表一式一份打印后统一交学院学生党总支,联系人:周辉。

4、相关说明: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与党员述责答辩工作有机结合。

2)各年级、各支部进行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必须通过学院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并如实记录到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附件1/upload/201804/21/201804212003356582.doc

附件2附件3/upload/201804/21/201804212003537939.docx

 

储建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84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