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代会研代会】关于召开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发布者:王加胜发布时间:2024-10-18浏览次数:10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以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研究,拟于202410月27日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与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学院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总结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工作,研究确定今后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任务;选举产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和第五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第五届研究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动员全上下凝心聚力、奋楫争先,为建成油气储运工程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研究型学院,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10月27

(二)地点:南教205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审议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第五届委员会和研究生会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三)选举产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和第五届研究生会委员会;

(四)选举产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第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产生出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和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四、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一)学生代表名额分配

1.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在校生共计2216人,其中本科生1487研究生729本次大会拟定本科生代表73名,代表比例占本科生总数的4.91%;拟定研究生代表21名,代表比例占研究生总数的2.88%。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根据各选举单位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数比例确定,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2.代表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兼顾年级、性别、民族、学生党员等比例,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及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6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1%,不足1人的,按1人算。

(二)学生代表资格条件

1.具有我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应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的履职能力。

(三)学生代表选举程序和产生办法

出席第次学代会和第次研代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预备人选人数应多于代表正式人选人数的20%。主要产生程序包括:

1.推荐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代表团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选举单位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要动员所有班级和学生积极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根据多数班级和多数学生的意见,经与团组织协商,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10月19日前,填写《第次学代会、第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见附件2),上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2.代表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通过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3.选举结果上报。正式选举产生的代表,10月20日前,填写《第次学代会、第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名册》(见附件3),上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不具备资格或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进行重新酝酿选举。经审查通过的代表方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四)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拟设7名,提名候选人9名,差额2名;第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拟设4名,提名候选人5名,差额1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和第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从大会正式代表中提名,经上届学生会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酝酿,差额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20%。

五、大会提案工作

为推动学院发展建设,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院治理水平和效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实行提案制。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提案主要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院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提案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六、补充说明

(一)本通知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大会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如对本次大会有任何疑问,请详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联系人:马尉博、武玉鹏

联系方式:13804306317、18354671018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次学生代表大会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410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