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硕士研究生:
按照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中石大东发[2013]75号)以及《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21年修订)》文件规定,现将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适用对象为非定向就业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比例:
学生类别 | 等级 | 奖励金额(元/年) | 比例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10000 | 20% |
二等 | 8000 | 50% | |
三等 | 6000 | 30% |
三、评定程序
1.根据《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1),在确保各系人均相对平均的前提下,算出各系的奖学金人数(专硕学硕分开)附件2(中期考核结果出来后上传);
2.所有评奖同学填写附件3《储建学院2022级学业奖学金明细表》,并整理提供所有项目相关支撑材料(本人论文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内完成成果认证,自助打印机打印的盖章的成绩单、系统认证之外的其他科技加分(导师签字)、活动加分(对应指导老师签字)对应的支撑材料);
3.各班汇总附件3《储建学院2022级学业奖学金明细表》,并收集所有同学的支撑材料,班委逐一核对支撑材料是否齐全,并计算本班所有同学学习成绩S。班长于2024年6月6日之前汇总附件3,并同时提交研一学习成绩(S)计算表EXCEL(该表参考模板发到班长群)于兼职辅导员姜振河;注意,相关成果的认定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
4.研究生会对提交上来的学习成绩S和总得分E,及支撑材料进行计算复核,计算出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
5、学院审定后向全院公示5天以上后(全部支撑材料均公示),统计附件4上报学工处。
提醒:1.申请科技加分的同学请仔细阅读附件1,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奖学金资格并按规定处理!
2.中期考核未参加或未通过者,暂不参加此次学业奖学金评定算分,但是各科成绩算分时应算入总人数。
四、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辅导员张钦,电话86983458;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相关事宜联系兼职辅导员赵志成。
附件:
附件1: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21年修订)最新.pdf
附件2:各系奖学金名额(待上传)
附件4:XXX学院(部)2022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评定学业奖学金结果汇总表、统计表.xlsx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