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建学院关于重申研究生电动车违规停放及电瓶违规充电处罚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张钦发布时间:2024-03-27浏览次数:113

学院全体研究生:

学院反复强调电动车规范使用的要求,但仍有学生存有侥幸心理,近期我院研究生发生了2起电动车电瓶入室、飞线充电的违纪事件,对校园的安全造成了威胁。

学校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在校内楼宇安装电瓶检测装置,并拓展了举报途径。为了避免我院研究生再次违纪受到处罚,相关处罚规定进行重申如下:

(一)在校园建筑物外公共区域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者,由学校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在校园建筑物内(含地下室)为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者,由学校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引发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即日起,学生违反规定,按文件给予相应处分,取消当年度奖学金及评优!

研究生因电动车使用违纪被通报批评的,一年内各类评审中,学院将向评审组函件送达通报批评文件。

鼓励相关同学提供电动车违规充电的线索,共同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如果有上述情况,拨打电话86983458,或与辅导员联系。

特此通知。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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