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位研究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开展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落实精准资助的重要保障。为切实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保证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有效实现精准资助,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认定机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监督与管理
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执行。
三、学生申请
学生2023年9月12日前,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计表-研究生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20088@upc.edu.cn。
四、班级评议
9月12日-9月16日开展班级评议,班级评议时需如实记录班级评议投票单和班级评议结果(见附件2),交与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留存备查。
五、认定工作安排
9月16日-9月18日开展年级评议、院部评议。
六、认定结果应用
学院在落实所有以家庭经济困难为主要评定条件的资助政策时都必须优先考虑库内学生。其他以家庭经济困难作为评定条件之一的资助政策也应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满足库内优秀贫困学生。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致电学院资助管理部门:0532-86980910。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