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干部】储建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加胜发布时间:2022-06-13浏览次数:1642

学院各团学组织:

为深化学生组织改革,加强学生干部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干部准入有标准、任命有文件、经历有证明、表现有评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干部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引导其更好的为同学服务,现将学院2021-2022年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是在2021-2022学年任职满一学期及以上的全院各级学生干部,包括班委、团支委,团总支委员、社团干部,研究生会、学生会干部,兼职团干部。学生党支部学生委员由学院党组织单独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21年9月-2022年7月

三、考核依据和等级    

考核主要根据学生干部的岗位职责以及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6月28日前)

各学生干部根据本人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储建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附件1)、《储建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提交附件一一式一份。年级班、团干部提交至年级团总支,社团干部、兼职团干部提交至学院分管老师处,研究生会、学生会干部分别交至学生会主席。

2、组织评议(7月15日前)

各组织对学生干部工作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组织内评议,提出考评等级建议并填写《储建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汇总表》(附件2),相关辅导员老师和团学组织指导老师审核确定考核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50%。并将最终结果提交到学院团委。

3、结果公示(7月18日前)

考核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在学院团委备案。结果作为第二课堂学时认定的依据。

四、考核要求

1、全体学生干部要充分认识考核的重要意义,以积极、认真、严肃的态度参加考核,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在考核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对于弄虚作假的一律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团委。

联系电话:0532-86981935

联系人:王加胜   董晖

 

共青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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