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关于开展储建学院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成果提交与学时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梦媛发布时间:2021-02-28浏览次数:2180

各团支部、全体学生:

2021年寒假,学校以“决胜脱贫攻坚,喜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开展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现已进入总结结尾工作阶段。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寒假“决胜脱贫攻坚·喜迎建党百年” 专项社会实践成果提交与学时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启动社会实践材料提交与学时认定相关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所有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本次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包括参加青鸟计划进行实习的个人)。

二、材料要求

1、各实践队和参加青鸟计划的个人须认真做好总结,以团队为单位,填写附件1:《2021年寒假专项社会实践成果总结材料》,包括《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成果总结》、《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汇总表》、《2021年寒假专项社会实践学时导入信息表》、《2021年专项社会实践荣誉汇报》、《XX实践队专项实践宣传统计》;

2、每一个实践队的材料保存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统一命名为“主题xxx+实践队名称+队长姓名”,打包压缩后于2021年3月10日12:00之前,发送至院实践中心邮箱:cjshijianzhongxin@163.com,由学院统一汇总整理交至校团委;

3、青鸟计划的相关附件请单独打包命名为“青鸟计划+个人姓名”。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审核仅此一次,不交、晚交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实践队伍即视为自动放弃学时认定,不赋予学时。

2、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学时认定不在此次认定范围之内。

3、寒假母校宣讲和资助大使宣讲的,根据招生办和学生资助中心的要求提交,不用按照上述通知收集材料。

4、《2021年专项社会实践荣誉汇报》中各类荣誉一般来自三下乡、我爱山东、青年中国行、调研中国等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如果不写的话,就视做没有参与这些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没有这些荣誉社会实践队伍,《2021年专项社会实践荣誉汇报》可以不用提交)。

5、学校将于3月13日到19日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统一审核,对存在问题的材料予以退回修改,对于材料审核无误的实践队,进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第二课堂学时认定,并于在3月31日之前导入具体学时到“石光”系统。

6、对学时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实践队伍请于4月1日到7日前联系相关负责人予以申诉和复审,逾期视作放弃认定资格。

7、如有疑问,请联系:

赵海波:17353342783

孙梦媛:0532-86980910

附件1:2021年寒假专项社会实践提交材料.zip

附件2:2021年专项社会实践学时认定细则.docx


共青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储建学院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