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研代会学生代表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钦发布时间:2020-10-05浏览次数:579

储建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会章程》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会章程》,拟定于20201024日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次大会拟定研究生代表7人。代表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兼顾年级、性别、民族、学生党员等比例,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及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60%

一、学生代表资格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维护同学权益。

二、学生代表选举程序和产生办法

各年级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以班级为单位,要动员所有班级和学生积极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根据多数班级和多数学生的意见,经与团组织协商,107日前完成选举,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共9名,后期将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代表正式学生代表7名。

三、学生代表的权利

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对本会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有建议、监督、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5.要求本会保障其正当权益,提供与其成长、成才相关服务的权利。

四、学生代表的基本义务

1.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守校规校纪,尊师爱校,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科研任务;

4.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5.会员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五、学生代表选举程序和产生办法

 1.推荐提名。各选举单位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要动员所有班级和学生积极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根据多数班级和多数学生的意见,经与团组织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各单位于107日前,填写《第二十三次学代会和第八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见附件1),上报至学院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2.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班级征求意见,在多数班级同意的情况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各单位于109日前,填写《第二十三次学代会和第八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册》(见附件2),上报学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3.代表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进行差额选举产生代表正式学生代表。

4.选举结果上报。正式选举出的代表,将上报至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经审查通过的代表方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附件1:第二十三次学代会和第八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xls

附件2:第二十三次学代会和第八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册.xls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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