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同学们集体外出聚餐出现酗酒、打架等现象,为加强外出聚餐安全教育管理,严肃校纪校规,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现就规范学生集体外出聚餐审批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宿舍、社团、班级等集体组织的校外聚餐,均需于聚餐前一天提交《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集体外出聚餐审批表》,报辅导员、学院审批备案。
2、集体外出聚餐要由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设1人担任安全负责人。
3、聚餐要在当晚22:00点之前返回学校,并由安全负责人及时向辅导员汇报。严禁在外过夜,不返校。
4、聚餐期间,不可相互劝酒、酗酒,学生之间或者学生与其他社会人员不可发生争执和打架,遇到危险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