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推优流程
一、会前工作:
1、符合条件。
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入党申请。撰写入党申请书,一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二要态度忠诚老实。每季度提交一份思想汇报。
2、意向申请人填写推优资格审查表。
3、团支部了解群众意见
二、支部推优大会主持词及流程介绍:
下面进行XXX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大会,本支部共有XX名团员,实到XX人,请假XX人,参会人数达团支部总人数4/5,可以继续进行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本支部团支书我本人主持,由组织委员XX进行记录,党员XX担任本次会议的监督员(监督员可由党员或者年级团总支成员担任)。宣传委员XX担任唱票员,由团支书负责计票。
第一项:由监督员向大家宣读《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本次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大会共需推选出XX名积极分子,本次本支部共有XX人参选,属于差额/等额推选,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推选投票排名确定,且获选人员所得赞成票需要超过总人数的60%,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若为等额:参选人员所得赞成票需要超过总人数的60%,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项,由候选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
第三项,参会人员对候选人情况进行提问;
第四项,进行无记名投票,(若为差额,唱票完成后根据选票再次进行等额选举);
第五项,现场计票,由监督员负责监督;
第六项,公布推优名单;
第七项,入党积极分子被推荐人选表态。
三、会后工作:
团支部填写推优情况汇总表,上交年级团总支,经二级团委、党支部审议,通过后报党委备案。将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者,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