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切身利益,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原则上均由学校安排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禁止任何学生私自在其他地方租房或回家住宿。
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在学生宿舍居住的,可申请在外租房居住,其审批程序为: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外宿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学生本人以及学生父母或其法定代理人、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其法定代理人、相关学院三方共同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3、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欲租房屋房产证等与租赁行为有关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4、学院应认真审核学生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确认无误后,由学院主管副书记作出审批意见,并报学工部。经批准后,方可在校外居住。
三、家在学校院内的学生在家住宿的,需向学校申请走读,其审批程序遵照第二条除第3项的其他规定。
四、凡未经批准,私自在宿舍外住宿者,学院将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违纪处理细则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生在外住宿期间,应主动与辅导员保持联系(每周一次),辅导员有到学生外宿地访问的权利。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由储建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