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要求和《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等《研究生手册》中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严格执行《储建学院研究生请销假制度》。要求研究生外出必须向导师和学院请假,长期外出一周以上情况必须报学校备案,未请假或请假未许可外出者,依据每天6学时旷课给予相应处分;
二、严肃处理违反研究生公寓情况。对《研究生宿舍管理办法》中明确禁止的情况,一经查实给予全体宿舍人员不同程度的处分;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参与实验室工作的研究生,必须提前进行实验操作规程和相关劳动安全保护培训,并确保其熟知消防器材正确使用和应急逃生路线,形成实验室的定期自检记录;
四、加强研究生工作室安全管理工作。严禁任何时段在工作室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工作室每一名研究生熟知消防器材正确使用和应急逃生路线,做好工作室安全卫生自检工作;
五、关注特殊研究生群体。密切关注研究生思想状态和舆情动态,对经济困难、心理问题、性格偏激、政治方向不明等特殊情况的研究生重点关注,防范出现参与极端非法组织等不良现象,若发现须第一时间向学院汇报;
六、外出实验、出差的学生必须购买人事安全保险,鼓励研究生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切实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七、完善网格化管理,推进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注重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学生的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防山路迷失、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能力,特别要警惕非法传销、电信网络诈骗和不良校园贷等问题;
八、根据《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如研究生受到违纪处分、擅自离校时间累积达两周等情况,停发所有奖助学金,并取消该生当年度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九、研究生在校期间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除了指导研究生学习及科研工作外,还需要关注所指导的研究生的思想教育、个人成长,掌握所指导研究生的思想动态。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